法治教育一直是我市各级关工委工作的重点之一,多年来,我们结合关工委自身特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通过深入乡镇、社区、学校,了解青少年的思想动向和规律,把法治教育的中心工作确定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特殊人群的帮教等方面,面向他们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法治观念、弘扬科学精神、传播文化知识、培养文明习惯。我们立足从早期预防抓起,从小事抓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单亲家庭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病残家庭子女及其他家庭监护履行不到位的弱势未成年人群体,我们通过“五老”结对等多种途径进行帮教,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防止因生活无着落或失学而闲散于社会,走上不归路。
一、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概况
全市各级关工委每年会同教育、司法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安排,定期对各类学生进行多途径、全方位、深层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目前,全市已建法治教育报告团225个,参与会员6381名,每年做法治报告1000多场次。按照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的要求,定期在不同场所开展法治讲座、以案说法、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等活动,内容涵盖未成年保护及犯罪预防、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毒品危害及应对自然灾害等知识,免费发放法律读本,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法律意识,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报告团成员还深入中小学进行调查走访,摸排出学生中存在的不良现象,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生的不良行为得到矫正。目前,全市已成立帮教小组302个,参与帮教会员1057人,每年帮教青少年达200多人。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教育和保护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各学校关工委近年来利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和暑期法治宣传月活动,通过上法治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学习《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警示教育、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们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同时,面对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关工委积极协调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全市各中小学都配备了法治副校长,要求每学期必须到学校上 1—2 堂法治课,并加强了对法治副校长的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法治报告团成员的授课、互动学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功能,对社会在校学生和失足青少年加强法治教育,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二、我市法治教育主要做法及成效
多年来,按照中关工委、省关工委“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活动要求,我们立足 “协调、参与、配合、指导”的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完善了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了法治教育关工组织网络体系,积极发挥“五老”作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立体式多角度的开展了诸如预防教育、重塑思想、帮教维权、优化坏境等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多维工程。
(一)组建和健全法治教育宣传工作组织网络。我市各级关工委在各级政法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大力发动,牵头组建“五老”法治教育报告团。经过多年努力,全市法治教育报告团组织由下而上,由点到面,逐步建立健全,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组织网络。广大老干部、老专家、老干警,他们发挥自身懂法律、善疏导的优势,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内容,配合政法等部门,集中力量,进学校、进社区、进课堂,开展了一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大宣讲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坚持多年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不定期组成调研小组,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研,推动更多的单位和学校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伤害”创建活动。
(二)配合职能部门切实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净化市场文化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琅琊区关工委多年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参与开展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远离毒品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参与协调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专项整治,使校园周边的治安、交通情况得到良好改善。明光、天长市关工委会联合法院、检察院,邀请中学生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们模拟真实庭审过程,用生动具体的案例和严肃认真的庭审过程,使学生们身临其境,亲身体验,增强了法治意识。来安县关工委成立“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积极主动地配合文化、司法等部门加强网络监管,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建立绿色网站,加强青少年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努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设立交通安全“护学岗”,最大限度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目前,全市40多所学校门前设有交通安全“护学岗”,多年来,全市中小学校没有在校园门前发生涉及学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每年,市关工委都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文广新局联合下发文件,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老同志参加文化市场监督与管理,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出一份力。目前,登记在册的“扫黄打非”义务监督员有344名,他们佩戴统一证件出现在相关场所发挥监督作用,使广大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幸福健康成长。
(三)耐心帮助、教育、挽救有劣迹的失足青少年。加强对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和“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是政法部门和各级关工委的共同责任,推行社区矫正、做好帮教工作,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减少犯罪、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市公安局关工委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定期实行走访帮教,要求各辖区派出所对回归青少年坚持做到每年5次上门走访,并与社区相关部门落实帮教措施,采取结对跟踪形式,开展长期帮教工作,预防回归青少年重新犯罪。天长市乡镇关工委成员、离退休干部、村组干部、老党员、亲属代表500多人组成矫正和帮教小组,对他们开展法治、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实施“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扶活动,许多乡镇为矫正对象解决低保、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等实际生活问题。加强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了一名矫正“五老”志愿者和一名法律工作者,适时进行帮教。多年来,来安县关工委配合政法部门,对“两劳”回归青年,失足青少年进行登记造册,实行“三帮一”活动(一个政法干部、一个地方干部、一个“五老”人员帮助一个失足青少年),从思想、工作、生活、家庭、责任等五个方面全方位帮助。
(四)真情关爱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单亲和无亲未成年人、服刑和劳教人员的子女等是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也是法治教育和关爱的重点对象之一。我市各级关工委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把对他们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结合起来,给他们多一些关爱,多一些帮助,使他们同其他青少年一起在阳光下正常、公平、健康成长。一是配合宣传、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向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深入浅出、结合实际地解释《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使他们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预防犯罪、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两年,南谯区法治教育报告团,深入开展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作报告21场次,受教育青少年1.8万人次。来安县关工委针对青少年的犯罪种类和原因,进行深刻的剖解分析,用这些令人心痛的教训,启发青少年学生引以为戒,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防微杜渐,学会用法律保护约束自己,警钟长鸣、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二是配合社会各有关方面,向青少年弱势群体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他们扶贫济困、雪地送炭、排忧解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就业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充满信心,愉快成长。市直关工委多年来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阳光救助”工程,对在押服刑人员送知识,对他们的子女进行关爱和救助。天长市民政局关工委经常深入塔山福利院了解“济贫、扶残、抚孤”情况,开展贫困救助,从而让这些特殊群体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三是配合妇联、共青团等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和动员“五老”同志,同未成年人弱势群体开展结对关爱活动。一大批“五老志愿者”担任他们的“法律咨询员”、“心理咨询员”、“义务辅导员”、“义务联络员”、“义务家长”、“代理监护人”等等。力所能及地为他们创造一个正常成长环境作出努力。使他们深深感受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关爱和温暖,幸福成长。
多年来,全市各级关工委通过不断地工作实践,深深地领悟到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必须结合青少年特点,优先集中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准确把握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是非判断的标准还比较模糊、易受外界的影响、可塑性较强、成长发展空间较大等特点,立足于保护,把教育和服务结合起来,以教育指导服务,在服务中体现教育,切实加强心理疏导、教育管理和维权服务工作,实现有效预防的目的。同时,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又是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必须牢牢把握创新这一灵魂,在不断创新和改进中,实现关心下一代事业的长足发展。
三、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法治教育工作的认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每个人都有义务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各级关工委要发挥“协调、配合”的职能,积极与公、检、法、司、团委、妇联、文化、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各自的职能,建立健全运作机制、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制定好相关的教育、管理措施,各司其职,共同担负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责任。积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家长管理到位、学校教育到位、社会关爱到位 的长效机制,努力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
第二,要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质量。针对青少年及法治宣传教育,我们觉得应该更加注重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效果。当前,我们面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对象,他们往往精力旺盛、思想活跃、个性鲜明、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独立主见,同时与社会接触早、渠道宽、信息量多杂等诸多优势,但也受到青少年成长时期生理心理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不利影响,部分青少年学生往往表现为心智发育不够成熟、容易冲动、盲从性较强、辨别是非好坏能力不足、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等等。这些都对我们“五老”法治宣传教育报告团的成员,参与和从事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也要求我们与时俱进,紧跟社会形势新发展,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在授课之前,尽力做到与学校提早联系沟通,问询学校学生的法治教育需求,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全面收集资料,认真备课,撰写讲稿,丰富形式,使授课内容更加形象、生动,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常态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教育网络,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要发挥好“五老”法治报告团的作用,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要细化“五老”结对帮扶机制,注重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及改教后的动态跟踪追访,建立好台账;要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表彰在关爱行动中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个人和自强自立的青少年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多做贡献。
第四,要积极探索模式,创新法治教育形式。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通过组织法治讲座、开设法治教育园地、开辟第二课堂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学生模拟法庭、小小交通安全岗、警示教育等系列主题活动,将法治教育融于趣味性、娱乐性、实践性的活动之中,使青少年学生在这些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在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中将学到的知识巩固,并逐步入脑入心。要建立健全违法青少年帮教组织、配备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对青少年进行主旋律教育、先进文化熏陶、心理健康疏导以及社会实践能力培养。
第五,要进一步维护青少年学习、生活的良好环境。各级关工委要继续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理工作。“五老”义务监督员定期对学校周边文化、餐饮、网吧等场所进行督察,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2019年4日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