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关工委在新安镇中心学校举办“用法施爱 护苗成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报告会

日期:2026-03-26 09:02:04     作者:来安县关工委     来源:来安县关工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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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提高其对违法行为的甄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3月25日下午,来安县关工委在新安镇中心学校成功举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报告会。本次活动由县关工委牵头,联合县政法口关工委、县教体局、县检察院关工委等多部门共同开展,为该校师生送上了一场生动实用的法治“必修课”。

  本次报告会特邀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担任主讲人,她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校园的案例,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讲座伊始,主讲人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展开讲解,明确界定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他人人身或心理伤害的行为。同时,她积极呼吁同学们坚决远离校园欺凌,详细探讨了如何有效避免校园欺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并通过现场互动提问的方式,引导同学们主动思考、积极发言,现场氛围十分热烈。

  随后,主讲人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结合多起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诠释了犯罪行为的定义及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重点分析了青少年易涉足的财产型犯罪、哥们义气型犯罪、网络诱惑型犯罪等违法行为的成因与危害。她特别叮嘱同学们,即使未满16周岁,也不能肆意妄为,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若遇到他人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老师,具备条件时也可直接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讲座最后,主讲人语重心长地对同学们提出殷切期望:坚决杜绝旷课、辍学、离家出走等行为,远离网络沉迷,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学会辨别是非、坚定立场,正确对待成长中的各类问题,提升自我管控能力,自觉远离违法犯罪,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报告会临近结束时,主持人作总结发言,他强调“治法于内,守护于行,立德树人,法治同行”,希望全体同学牢记法治知识,学会依法维权、勇敢求助,也要求全体教师践行法治理念,用法施爱、护苗成长。

  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报告会的成功举办,不仅让在场师生系统学习了法治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更彰显了县关工委及各联合部门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无微不至的关爱,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审核:张利 郑子如 陈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