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联动   “进网入店”督查合力推进滁城“五老护苗行动”走实见效

日期:2023-08-02 16:07:52     作者:滁州市关工委     来源:滁州市关工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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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滁州市委宣传部关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意见》、中国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五老队伍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的意见》和省、市关工委的部署及部领导的指示要求,自20203月份起,通过滁城文化市场调研,联系市扫黄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沟通协调,本着补文化市场监督之所缺、排家长和学校之所忧、助扫黄打非“护苗行动”之所需、尽关工委力量之所能的基本原则,注重在创新“五老”队伍联动机制上做文章,在“进网入店”义务监督上下功夫,历经酝酿谋划、组建筹备、岗前培训、运行实施、总结提升、打造品牌六个阶段,牵头联合市直宣传文化单位和市教体局及中小学校等18家单位关工委,按照“三有一好”(有爱心、有能力、有奉献精神、身体好)的基本条件,遴选33名“五老”人员组建“五老”义务监督队伍,积极走进滁城网吧、进入大型书店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依法依规开展“进网入店”义务监督“护苗行动”。

      具体做法是:

      一、把“联”的队伍建起来。2020年上半年,市委宣传部关工委牵头协调联合市扫黄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文化、卫生系统计10家单位,首次创新建立“五老”联动机制;下半年,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市委宣传部关工委主动联系市教体局关工委,带动城区各类学校计10家单位关工委共同开展此项工作,使联动机制队伍扩展到市级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系统共18家单位关工委30余名“五老”人员。以此为标志,滁城建立了首批有规模成建制的规范性文化市场“五老”人员监督队伍。

      二、让“联”的队伍硬起来。做到“五个有”:一是有方案。20206月,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关工委报部领导同意,以宣传部名义,印发《市直宣传文化单位五老义务监督网吧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二是有培训。202010月,市扫黄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当时初选的28名“五老”人员专门组织一期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培训,帮助“五老”人员了解网吧及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管理法律法规,熟悉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基本程序和方法,明确义务监督工作职责。20216月和20227月,两次参加市扫黄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文化市场专项检查活动。三是有聘书。为每名“五老”人员颁发一份滁城文化市场义务监督聘书,做到身份合法。四是有督查证。市扫黄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为“五老”人员统一印制《滁州市文化市场“五老”义务监督工作证》,“五老”人员凭证进入网吧和其他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做到持证 上岗,依法监督。五是有工作指南。为“五老”人员印制义务监督工作指南,人手一份,做到职责明确,文明督查,发现问题,正确处置。

     三、推“联”的队伍动起来。编制一份人员编组及监督区域责任区分表。对当初28名“五老”人员编成11个小组并指定组长负责人,对应责任区域指定网吧,明确监督对象,区分责任,分组负责。要求每月督查一至两次,切实把“五老护苗行动”落到实处。三年多来,滁城“五老”队伍在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仍坚持义务监督680余人次,分别从白天和夜间、工作日节假日和寒暑假、晴天和雨天等不同时段,对滁城72家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及21家书店涉“黄”涉“非”情况进行了300余次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现场劝阻纠正网吧内网民抽烟现象10多家100余人次;与市扫黄办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通报会商滁城文化市场存在6个方面细节问题,建议向上级领导机构反映问题2个。有力有效参与到净化网络空间和“扫黄打非”实际工作中去,为聚力扫黄打非“护苗行动”,助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发挥了“五老”人员义务监督的积极作用。

     四、促“联”的队伍活起来。统一为每个小组配发一本督查日志,详细记录督查情况,做到实查实录,有据可查,资料归档。每半年左右召开一次“五老”监督专题联动会议。主要依据义务监督工作进展和需要,确定主题内容,适时召开会议。202011月、20216月和7月、20223月、20237月,市委宣传部关工委联合市教体局关工委,先后五次召开滁城文化市场“五老”义务监督工作座谈会、专题会、推进会,分享信息,研究交流,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合力推进。同时,还适时召开滁城“五老”义务监督工作会商会,市委宣传部关工委牵头协调市扫黄办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三方会商,通报情况,探讨问题,共商对策,持续推进。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对会商情况专门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落实要求。

    20223月,宣传部关工委小组在督查疫情期间网吧暂停营业情况时,发现个别网吧存在违规营业现象,当即联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现场对接,共同研究处置督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取得好的社会效果。